第一次參加家長日~
教室外面是孩子們的作品
從作品中大概可以看出年齡的差別~
老師很貼心的幫我們把各孩子的主題寫出來~
看看EMILY其他同學的作品~
這張也太厲害了!
PAUL跟MELODY都好"有形"喔!
還沒開始時,孩子們在教室興奮~
可能第一次晚上還在教室吧?
戴口罩的是班導MISS TIFFANY~~
EMILY很喜歡她~每天都會想跟TIFFANY老師分享事情~
EMILY是慢熱型~還在暖身中
外師來教英文了~
就是呈現平常上課的樣子~
好像教學演示喔!
EMILY開始放開了~已經很融入教學中~
倒是旁邊的同學JAY一直舔手耶?
外師先帶幾首歌帶動唱~大部分孩子也都能哼上~
HELLO歌~
當然~每個孩子狀況不同~
現在要來認識英文單字~有氣球、餅乾、還有一個啥忘了~
外師會輪流請3個孩子上來~給她一張卡片,要放在實體東西前面。
全班都會輪到。
當然,如果孩子不願意,老師也不會勉強上台的。
TIFFANY很有耐心的跟ERIN?說要練習看看?
ERIN今天看起來心情不太美麗?
換EMILY上台了~
拿到BALLON的單字~要放在氣球前面~
答對會GIVE ME FIVE~
接著認識字母ABC
用套圈圈的方式~
這位同學~您太舒服了吧
一樣每次3個同學上台把呼拉圈套在老師念的字母上面
最後老師要跟家長談話時,會請孩子們到樓上去~
大家排成一排~
像搭火車那樣~
孩子集合到樓上去,老師和家長說明一下相關注意事項
先說明學校書本怎麼使用、家長要如何帶領孩子
再來說明在校老師如何處理孩子的事情
例如:
流汗老師會用濕紙巾幫孩子擦汗~因為怕孩子擰不乾毛巾或者拿錯
班上衛生紙跟濕紙巾大家共用~用完大家再一起補充。
老師很辛苦,一整天帶下來還留到晚上8:30家長會結束
後來有各別的家長跟老師詢問孩子的事情
我本來要跟老師說謝謝的~但看到有家長跟老師晤談也就沒機會說了
下次去接孩子時再說吧!
我有問教務處~我們這個班17人嗎??
唉,其實是我最挑的一點~也是最在意的!
因為當初UNCLE VICTOR(園長)信誓旦旦說額滿就不多收
所以我們趕在名額15名之前報名~還提現金去報名哩~
結果我問教務處AMY老師~他說因為有幾個本來8月要讀的~
但一來試讀,覺得不錯,也就繼續讀下來~
等到8月也會繼續重念小班。
其實這對老師跟對學生都會造成一些影響
畢竟老師對於幼幼的孩子必須花更多的心力~
一班15個孩子其實已經夠累了~
那些孩子才是剛上幼稚園的阿!
且班上孩子也會因為年齡上的差距,呈現學習上的不同
且,我個人認為不論啥理由,既然說額滿不多收
怎麼能夠因為試讀滿意就繼續留下來變成超收呢?
那萬一中班/大班額滿了,有人因為其他因素,希望就讀
難道也會繼續收嗎?這讓我有點擔心品質~
是不是每一間幼稚園都說"額滿不多收",但還是有例外超收呢?

拍的真好 k1c家長
哇!!您是哪位家長呢?(因為圖片看不出來)我是emily媽咪~^^
幼教法明明就有規定小班最多15,超收可以去教育部檢舉 條文中還規定,對於2到3歲的幼幼班,每班以16人為限,8人以下者設置1名教保員、9人以上者設2人;3歲以上則每班以30人為限,每班15人以下者,應配置1名保育員、16人以上則應配置2人。若違反上述規範且限期未改善,可處罰負責人3千到3萬元罰鍰,如果情節重大或處罰3次仍未改善,可減收、停止招生、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。 《幼稚教育法》第八條,規定幼稚園兒童得按年齡分班,每班編置教師兩人,都兼任導師。
謝謝您:)您好讚喔!法條好清楚:)
第 12 條 (園長教師資格) 幼稚園園長、教師以由幼稚師資培育機構畢業者擔任為原則。但合於左列 規定之一者,亦得擔任: 一 專科以上學校有關系、科畢業者。 二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曾修習規定之教育學科及學分者。 三 本法施行前,已依規定取得幼稚園園長、教師資格者。 幼稚園園長、教師之登記、檢定及遴用辦法,由教育部定之。 幼教法為保護小孩權利,有規定一定要有教師證才可以當教師,幼兒保育系畢業,只能當保育員,很多學校都亂聘人員,為了小孩權利,可請學校提出老師的教師證,才不會一堆冒牌老師出現或亂借用別人的證書,可要求學校給家長看或拿去教育局檢驗證照時否真假,或向政府要求調查老師資格,以免小孩給不合格的冒牌老師亂教,現在合格老師很少,都是不合法的冒牌老師
恩~其實我對老師的資格沒有很大要求耶^^"我覺得愛小孩比較重要~就像保母,很多有牌照的保母,不見得比無照的保母好~所以我覺得老師只要愛孩子,關心孩子,我更喜歡唷^^ 謝謝您提供資訊:)
要知道私校都是營利事業,不多收是誆妳的, 要妳趕快下訂金
真的!沒錯~所以老大那時候急著小班下就過去讀,後來老二就中班才去,我想老三應該也是中班才去就好XD